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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影响药品质量

10 月 17 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二、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仿制药临床疗效与安全性真实世界研究结果。

针对「集采中选药品大幅降价,是否会影响药品质量」的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专家组组长章明回应:「集采挤压的是虚高的药品价格水分,并不是降低企业的合理利润。在集采模式下,中选产品按合同规定的约定采购量直销医院,既往包含在药品价格中的销售费用、市场推广费用等『水分』被挤掉了,因此中选产品可以在不损害企业正常利润的情况下降价,让利于患者。」

「近期,我们注意到,有医药企业公开表示,其一款产品集采中选以后,单位成本从 1.11 元降低至 0.59 元,降幅超 40%。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集采将药品生产企业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了出来,企业竞争的重点转移到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的正确轨道上来。」

「第二,我们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确保中选产品质量。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设定了质量门槛,要求参加集采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从而避免在竞争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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