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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落地,多省要求3个月内开药事会、国谈药品单独支付(附名单)

新版国家医保目录正式落地,各省药事会、“双通道”和单独支付名单更新工作进行中。

01 多地要求医疗机构本月内召开药事会

1月1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正式执行,为配合国谈药品落地,多地医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药事会召开时间做出规定。

例如,上海、广西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近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福建、吉林、内蒙古等地要求在目录公布/执行后的2个月内召开专题药事会,原则上谈判药品“应配尽配”;广东、海南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在自新版目录正式公布3个月内根据临床需求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

药事会对医院药物遴选、是否进院、药品处方集、基本药物供应、药品不良反应的指导等发挥重要作用,是药品真正进院、走向患者的重要一环。

此前,《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也对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作出规范,一方面明确药事会召开频次及国谈药品进院渠道的畅通,另一方面取消了医疗机构用药数量限制、重申基药“1+X”用药模式及“986”配备等。

广东在文件中明确指出“放宽医疗机构配备药品限制”,删除了2012年版管理指南中“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200种,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000种,二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800种,其他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600种”的要求。

作为医药大省,广东省的部分文件政策也或将成为其它地区的重要参考。

02 各省“双通道”目录相继更新

除了国谈药品进院,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还要及时更新本省纳入“双通道”和单独支付的药品范围,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各省“双通道”及单行支付名单更新等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在新版医保目录的基础上,各省将根据本省情况制定对应的“双通道”及单行支付药品名单,部分省份将协议期内国谈药品全部纳入本省的“双通道”管理;还有部分省份会通过括临床价值、患者需求、替代性等判断标准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遴选,经论证后再决定是否将谈判药品纳入本省“双通道”管理。

目前,广东、河北、福建、上海等十余地都已更新本省的“双通道”管理名单(详见文末)。对比来看,有不少上年度从国谈药品中遴选部分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的省份,今年已经转为将所有国谈药品纳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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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各省要求及具体名单见文末

除了管理名单动态调整,“双通道”等模式下药品可及性问题也是医保目录落地过程中的重点工作。

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建立健全全省统一、高效运转、标准规范的处方流转机制,实现省域内“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

2023年11月1日,云南省医保“双通道”电子处方平台正式开通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云南省肿瘤医院互联网医院率先开出电子处方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完成医保结算,并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全流程规范验收,这也是全国首张依托国家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线上电子处方。

多年来,推动“双通道”药品在院内和院外可及性等工作在长期进行中,期间存在诸多困难,如今,随着处方流转平台等配套措施落地,阻碍也将得到进一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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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文依次为福建、四川、上海、河北、江苏、海南、湖南相关名单: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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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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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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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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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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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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