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氏卖楼,H正卖鸟----制药界不太好办了吗?
没有刻意唱衰药企的想法,只不过正好撞上这档子事了。当然,这并不能说明行业不景气。只能说明房地产确实值钱,以及H正对于药品的重视程度。
在看到这个独家出售代理时,我是很震惊的。毕竟用过他家的产品,某款体外诊断试剂在过期半年的情况下,依然能做到很好的效果。卖楼广告一发出,今天浏览量就已经几千次了。相对于该公众号其他文章的几百次,L氏带来浏览量是真的不容小觑,估计好多人都是制药人来看广告。
其实药企卖楼房,是很常见的。南方某药企集团旧址坐拥某市黄金地带,售出后利润直飚。在郊区再买地建厂都是很合算的,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再者说,只是出售一小部分区域,根本不会影响其发展潜力。
而H正药业卖鸟则是真正出于对于产品的考虑。因为西北有高墙,所以只能东南飞的孔雀,大大小小都卖。
因为是针对内部员工的售卖,所以我打了码。好吧,打码是因为我怕惹是非。我只是评论这件事的科学性,不评价企业具体事件。告示中很明确的说了,“因公司接受FDA、WHO等质量检查频繁,条件苛刻,厂区内饲养孔雀存在合规与不合规的不确定性(此前检查厂区不能出现猫、狗等各种动物),为消除不确定性的质量风险”,所以卖鸟!
要说园区内是禁止出现猫狗吗?国内法规对此没具体要求。翻看GMP全文,相关的可能是这几条。
第三十八条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第三十九条
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第四十三条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第六十七条
实验动物房应当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造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有独立的空气处理设施以及动物的专用通道。
第二百二十三条
(九)必要时应当将检验用实验动物在使用前进行检验或隔离检疫。饲养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的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动物应当有标识,并应当保存使用的历史记录。
这孔雀养的这么漂亮铁定不是检验用的,所以第六十七和第二百二十三不适用。那就是在生活区养殖的,既然能批下来,肯定布局是没问题的,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通过。就剩下一条“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但这孔雀想必也是养在网子里的。再加上孔雀飞行水平有限,要说能飞到厂房里,那真的是天时地利人和。
首先网要破了或者圈着的门或墙有了洞;其次没有人看到这些故障;第三还要能通过有方向性的远距离飞行或者竞走;第四来到厂门口是,厂房门是开着的,而且无人注意。其中任何一条的不成立,都会阻碍孔雀的越狱到车间。这种风险有,但远不及流浪猫甚至老鼠来到的概率高。
如果不考虑这个因素,那会不会是因为饲养孔雀而有异味?但孔雀属于拖地行走的鸟类,其大扫帚般的尾巴是最值钱的,如果地上满是排泄物弄脏了,想必也称不上为“毛色漂亮”了。
剩下的?可能只有一种解释。FDA等部门本身就有监管洁癖,不准有任何其他的干扰在里面。崇尚“再小的风险也是风险,彻底解决才能杜绝风险”。为了保证一次过关,只能委屈孔雀了。侧面也说明,我们药企为了开拓国际市场,做出了很大的让步与牺牲。不知道锦鲤、金鱼会不会也不准养,如果那样,我回头就跟老婆申请买鱼缸。公司园区的金鱼,我要把它们收留好。至于锦鲤,估计会出现在食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