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盟87个慢病常用药7省集采开启,双通道+长处方红利进一步释放(附名单)
3月1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通知,并同时发布了本次集采的报名工作安排,从时间上来看,还是比较紧迫的。
产品新增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日24:00时止。产品提交送审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3日24:00时止。联盟集采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5日17:00时止。
本次集采品种范围主要是慢性病、常见病用药,涉及42个药品87个品规。经医药云端工作室统计,这些品种共涉及生产企业308家(每个品种涉及企业家数详见附表),在广东医疗机构上年度订单的总采见量为700301596(单位:片/粒/袋/支)。
其中,中成药3个:保儿安颗粒、化痔胶囊/栓、清热消炎宁胶囊/片/软胶囊
抗菌素24个:阿米卡星、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大观霉素、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琥乙红霉素、克林霉素、林可霉素、罗红霉素、青霉素、庆大霉素、头孢丙烯、头孢泊肟酯、头孢地嗪、头孢哌酮、头孢甲肟、头孢克洛、头孢克肟、头孢拉定、头孢尼西、头孢匹胺、头孢替唑、头孢西丁、妥布霉素。
这些抗菌素中,头孢地嗪、头孢甲肟、头孢拉定、头孢尼西、头孢匹胺、头孢替唑、头孢西丁属于武汉2019年第一批集采品种,氨苄西林属于湖南首批集采品种。
此前(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就曾提到,要完善基本医保政策,逐步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将更多慢性病用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老年人用药负担。而广东联盟此次率先响应。
另外,目前广东省医保“双通道”药品范围,是将所有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及慢病用药纳入。
而此次的7省区联盟成员中,除了广东之外,山西省也将全部国谈药品纳入双通道,江西、河南、新疆均是分批纳入,内蒙也区分产品,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的纳入当地门诊慢性病管理。
点苍鹤分析认为:
1、此次广东牵头7省87个慢性病、常见病用药集采,其中包括3个中成药,24个抗生素;
2、从分组规则看,分组中原研和参比制剂显得较为尴尬,如果同组有过评品种视为过评类;但假如同组无过评,则被合并为非过评类。可见原研及参比制剂毫无区别看待的意思;
3、从拟中选规则看,独家品种降幅≥50%且非过评品种报价低于过评品种最低价、非独家品种按最低的前30%入围。50%的降幅依然成为价格黄金线;
4、从剂型来看,此次由于抗生素品种、规格较多,厂家也不少,且多为注射剂,竞争最为激烈。此次剂型进行了一定合并,但与中成药集采、以及西药276个品种集采的剂型合并程度相比并不严重。
5、慢性病、常见病用药集采,似乎可以和广东双通道政策衔接起来看待。广东双通道药品范围除了国谈药物外,还包括慢性病用药。通过此次集采,将确定这类药物的定价、使用和支付,对于双通道政策是一个明确而具体的实施延伸;
6、除了双通道政策的延伸之外,慢病用药一般可以开具4-12周的长期处方,集采降价后,将为此类药品进一步扫清双通道+长处方的障碍;
7、结合前期广州市对于外配处方的严厉管制,此次集采的品种,几乎就是外配处方的慢病版目录。处方流转的政策进一步细化和明朗;
8、此次集采,医疗机构根据中选结果后填表预采购量,这是与以往不同的地方(以前是先报量、中选后签协议、挂网采购)避免了采购需求与中选结果出现不同而产生的各种错位,医疗机构采购更有依据和信心;
9、对于相关的工业企业而言,别再纠结是否上车、以及降价多少?应采尽采、应跟尽跟。正如上述分析所言,这次集采其实释放的是双通道+长处方+处方流转的红利,岂能不跟?
10、对于零售药店而言,这是政府帮你砍价和采购的好机会,药店引进国谈药物相对困难,但常见病、慢性病品种引进借力将水到渠成。
注:此表根据附表三医疗机构87个产品订单量明细表整理而来,仅表示医疗机构产生过某个产品的采购订单,并非真正的批文或厂家数量。特此说明!
以下是采购文件重点内容梳理:
采购主体: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医保定点民营医院、药店可自愿
联盟地区:广东、山西、河南、江西、内 蒙古、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具体参与省份以报量通知为准)。
采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首年采购期满后,可续签1年,采购量原则上不得善于上年协议量;提前完成采购量,超出部分优先采购中选品种,不低于70%比例继续带量采购
采购执行:遇到与国采重复品种,按国采中选结果执行,并重新签协议;采购中选结果出来后,公立机构填报首年预采购量、民营靠供需双方协议约定采购量;
申报条件:过评仿制药(不含原研、参比制剂)数量超3个及以上,未过评品种不符合申报条件。过评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
符合申报条件到未报名、以及同组未产生中选品种的(流标),广东省按自主采购,契约各省则按各省备案或监控产品等规定执行。
已报名但未中选、以及未赶上此次集采的首次获得批件的药品,可挂网交易。
时间安排:
产品新增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日24:00时止。产品提交送审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3日24:00时止。联盟集采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5日17:00时止。
分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以品种序 号和组别区分
1.同品种同组有过评药品时,过评药品、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归为过评类。同品种同组有过评药品且数量为 1-2 家(不包括原研药或参比制剂) 的,区分过评类和非过评类;同品种同组过评药品数量大于等于 3 家 的,仅设过评类。
2.同品种同组无过评药品时,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归为非过评类。
同品种同组仅非过评类或中成药的,根据广东医疗机构上年度订单量划分采购单,仅非过评类的计算每一家企业订单量占所有企业订单总 量的比例,中成药的按每一家企业订单量和日均用量折算为服用天数并计算每一家企业占同组内所有企业合计服用总天数的比例,其占比从高 到低累计达 80%的企业列入 A 采购单,其余的列入 B 采购单。
(1)同组 A 采购单企业数小于等于 2 家的,按占比从高到低依次顺 位排序,补齐 3 家企业竞价。 (2)同组 B 采购单小于等于 2 家的,合并列入 A 采购单,不再设 B 采购单。
报价要求:
1、报价以最小计量单位作为申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三个中成药(保儿安颗粒、化痔胶囊/栓、清热消炎宁胶囊/片/软胶囊)以申报品规的日均费用(计算公式:申报品规日均费用=申报品规最小计量单位价格×申报品规日均用量)作为申报价;
3、申报价应包含税费、配送费在内;
4、“单位可比价”是指按“统一代表品”折算后的价格/日均费用
5、企业报价高于 最高有效申报价/最高日均费用的,视为无效报价。同品种过评类和非过评 类区分报价;区分差比和不存在差比情况(参照现有规则)。
6、同品种同一竞争单元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同企业的情况,可同价或不同价申报,如不同价,则最低价为有效报价
拟中选规则
过评类/非过评类/A 采购单/B 采购单中,同类别/同采购单有效报价 企业数为 1 家且仅符合第 2 点条件的,或有效报价企业数大于等于 2 家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纳入拟中选产品范围:
1.按“单位可比价”由低到高依次顺位排序,排名在前 30%比例(四 舍五入保留个位)的企业入围,有效报价企业超过 10 家的,排名前 3 的 企业入围。
(1)符合第 1 点的过评类入围企业或 A/B 采购单入围企业的,纳入 拟中选范围;非过评类入围企业的“单位可比价”低于过评类拟中选企 业中最低“单位可比价”的,非过评类入围企业纳入拟中选范围。
(2)符合要求的入围企业,若该企业被联盟区任一省(区)依据医 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 的,其排名与后位首个未被评为以上失信等级的企业排名对应交换。当 价格相同时,按第五条第(二)项的原则依次确定顺序。
2.企业报价降幅≥50.00%, 且非过评类企业的“单位可比价”低于过评类拟中选企业中最低“单位 可比价”。
(二)过评类/非过评类/A 采购单/B 采购单申报企业“单位可比价”相 同时,按以下规则依次确定拟中选企业:
1.未被任意一省评定为“中等”、 “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优先; 2.订单量大的企业优先,多个规格的品种,订单量合并计算(以公布 数据为依据); 3.过评时间在前的企业优先
承诺书中的注意事项:
承诺申报价不低于本企业该品种成本价。
理解及遵守采购文件中的中选药品确认规则,理解 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申报价的申报,所有分组不一定有中选结果。
承诺不利用药品垄断地位或市场支配地位,操纵药品 价格和供应牟取暴利。不针对不同群体、不同渠道制定实施明显不合理的差异化定价
承诺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法定原 则定价,将价格与成本、供求合理匹配,保持不同品规、不同区域之间 价格平衡,维护价格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第三方实施垄断、操纵市 场,或要素成本剧烈变化等情形被动提高药品价格的,我方承诺在上述 情形终止后,及时纠正价格
首年采购期满后,续签协议时,中选产品续签的 价格联动本企业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